檢察服務零距離之一次特殊的訊問 “這么冷的天,真的是麻煩檢察官了”——當事人程某感激地說道。
2022-01-28 14:33:19
來源:法制周報 | 編輯:李林俊 | 作者:賀煦君 | 點擊量:16305
法制周報訊(通訊員 賀煦君)2021年9月的一天,程某駕駛鐵板船在柘溪水庫禁捕水域安放三層刺網(wǎng)(注:禁用工具)非法捕魚,當程某收取完三層刺網(wǎng)和捕獲的魚類準備回家時,被執(zhí)法人員現(xiàn)場抓獲。程某因涉嫌非法捕撈水產(chǎn)品罪,由安化縣森林公安局移送至安化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。
案件受理后,承辦檢察官在向程某送達傳喚證時了解到:程某因一起交通意外事故導致腿部受傷,傷勢一直未愈,進出十分不便,加之程某已離異,膝下還有一個未成年殘疾兒子需要照顧,到檢察機關接受訊問便成了一件困擾他的大事。考慮到程某的實際困難,1月25日,承辦檢察官一行頂著寒冷的冬雨驅車來到程某住所,在村干部的陪同下對其進行了訊問。訊問結束后,承辦檢察官對程某進行了耐心細致的普法宣傳教育,并叮囑他日后不要再犯類似錯誤。程某認識到自己的行為觸犯了法律,表示以后一定謹記教訓,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。
最終,考慮到程某犯罪情節(jié)輕微,到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,自愿認罪認罰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六十七條第三款、第三十七條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》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的相關規(guī)定,檢察機關對程某作出了不起訴決定。
一直以來,安化縣人民檢察院始終堅守“立檢為公、執(zhí)法為民”的初心,帶著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執(zhí)法,本著對人民群眾利益高度負責的精神辦案,以實際行動回應群眾的所需所盼,在用心用情的辦案過程中讓人民群眾感受到檢察溫度、司法溫度。
責編:李林俊
來源:法制周報